使用技术要求 | 1 插秧后7~12天,水稻缓苗后,在田面无水而湿润的条件下,兑水30~40千克均匀喷雾,用药后1~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除草剂,用药适期长、除草效果突出,可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节节菜、泽泻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多种蔬菜对该药敏感,勿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以免发生药害。
3. 使用过该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好的作物;施药后,当年后茬不要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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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若药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若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带标签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