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梨树黑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请况,间隔7-10天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混配杀菌剂,能抑制病源真菌的正常生长,抑制病原孢子萌发或直接杀死病菌。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宜在发病前或初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梨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按规定用药量使用,否则作物易受药害。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
3.对鱼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带回仓库保管。清洗液剂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
4. 配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吸 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3.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不能引吐,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