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蚜虫低龄若蚜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马拉硫磷和灭多威科学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和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4.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多汗,胸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可用阿托品,禁用解磷定、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免强光照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