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蚜虫低龄若虫期用药效果最佳,可视虫害轻重适当增加用药量。
2、本品对瓜类和番茄苗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对昆虫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药次数不超过2次。
2、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
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视力模糊,严重时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出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一般几分种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吸入应将病入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冼至少15分钟。误服者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药品应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水防热,远离火源。本品有毒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等混放混运。运输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