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初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对害虫的神经传导起抑制作用,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一般药后3天出现死虫高峰。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5、单独使用本品容易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发展。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