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产品在大豆2~3叶期、花生齐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阔叶杂草2~3叶期均匀喷雾。每季在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苗后茎叶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双重作用,可兼除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除草活性高,杀草谱较广,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后茬作物无影响。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并了解瓶签之使用说明。
2、加水稀释时,应反复搅拌使其充分乳化,勿与其他物质混用,药液应随配随用。
3、喷雾器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干净,注意不要重喷和漏喷。禁止使用机动弥雾机喷雾。
4、在干旱条件下,大豆叶面局部出现接触性药斑,但长出来的新叶发育正常,不影响大豆后期生长。
5、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附近水稻、玉米、小麦、向日葵等作物上。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9、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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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药液如接触皮肤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要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万一误服,应饮大量水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饲料、粮食、饮料、食品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