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药剂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现配现用。2.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处理,接触植物绿色组织有杀伤作用,能传导到地下根茎和分蘖中,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较强,杀草谱较广。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土壤接触将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2.本品喷雾时药液不能接触栽培作物的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
3.施药后3天内禁止割草、放牧和翻耕。
4.本品已含助剂,喷施时不必加入其它添加剂。
5.选择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勿用金属容器盛放本品。
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请医生诊治。
2.误食本品应立即催吐,而后喝入水或牛奶,严重者立即送医,无专门解毒药,需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
2.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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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