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梨树黑星病发病初期开始均匀喷雾,每隔10-15天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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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硫和杂环类杀菌剂的混剂,具有预防保护和内吸治疗的作用,对梨树黑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
3、施药前请搅拌均匀,充分溶解,拆封后尽快用完。
4、本品不能与含铜、汞制剂及碱性物质混用。
5、本产品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重者就医;如误服中毒,可洗胃、导泻,本品无特殊解解毒剂,应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潮垫,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