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棉铃虫于产卵高峰期至三龄幼虫前用药;防治柑桔潜叶蛾于新梢发出时开始施药,防治柑蚜于嫩梢期有蚜率3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备胃毒及杀卵杀虫机能;此外与菊酯类、有机磷及细菌性杀虫剂交替使用时,有助于缓延及减低害虫抗性发生。 |
注意事项 | 1、在柑桔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在甘蓝上每季作物是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烟草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在棉花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茶叶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2、本品含有甲醇,必须做好防护措施。用药前:详细阅读产品标签,配药液及施药时,应穿戴橡胶手套、胶靴及防静电工作服、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及防护口罩。施药后:包装袋销毁、打洞埋入土中,避免污染河流、井及水源。工作时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清洗双手,淋浴更衣。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后会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 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藏时必须与饲料、粮食隔离,远离火源;并存于干燥阴暗处;避免儿童碰触此药剂。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用。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