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害虫时,应于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害螨时,应于害螨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合成除虫菊酯剂,对苹果、棉花、蔬菜、柑橘害虫,螨类具有较好效果,并且残效时间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为3天,柑橘树、苹果树为30天,棉花为14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立即抬离施药现场,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洗净皮肤。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注意不要催吐,要让病人静卧,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迅速送医院治疗。治疗时可用30~50克活性炭放入85~120毫升水中服用,然后用硫酸钠或硫酸镁按0.25克/千克体重的剂量加入30~170毫升水中作为泻药服用。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