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苹果树和柑橘树害虫时,可在害虫发生初期施药;防治甘蓝菜青虫时可在幼虫2-3龄期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药剂是合成菊酯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杀虫谱广,残效期长,对多种害虫害螨有良好的防除效果。尤其在害虫、害螨并发时,可虫螨兼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苹果树、柑橘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不能与碱性药液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要避开蜜蜂采蜜季节及蜜源植物,不要在池塘、水源、桑田、蚕室等近处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施药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药液溅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肥皂清洗,如药液溅到眼睛中,应立即用清水连续清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时,请速到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在储存和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存放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