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土壤处理剂,用于棉花苗床时,在播种复土后土面喷雾;水稻旱秧田及半旱秧田在水稻播种窨水落干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丁草胺和噁草酮的混合制剂,具有除草活性较高、安全性能较好、杀草谱较宽、控草期较长等特点。能防除棉花苗床、水稻半旱秧田、水稻旱秧田的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用于棉花苗床时,保持田间湿润,有利于提高除草效果。
2、水稻旱秧田及半旱秧田不能积水,更不能淹水,遇连续阴雨应注意及时排水。严防畈面积水。
3、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向当地农技推广部门咨询。
5、施药操作人员严禁吸烟、饮水和吃食物,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接触皮肤他和眼睛,操作完应清洗脸和手等裸露部位。
6、本品对鱼毒性较高,不宜在养鱼田使用,残药或清洗液不能倒入池塘、河流中。
7、使用本品在该作物上最多使用一次。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表现为头昏、胸闷、疲乏、多汗、手足发麻,严重出现抽搐、昏迷。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在使用时如有不慎中毒者,应移至空气新鲜处;如误服则尽快送医院对症处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安全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