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初孵期到卵孵盛期施药 ,注意喷雾均匀,务求药液接触虫体,以提高防效。
2.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清洗喷雾器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和蜂场。
4.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