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小菜蛾三龄前、斑潜蝇卵孵化盛期至幼虫钻蛀前使用,兑水均匀喷雾,可视虫害轻重适当增加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及胃毒并兼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渗透力强,可杀伤叶片表皮下的害虫,但不能杀卵,其作用机能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干扰昆虫神经传导,能有效防治具有抗药性的害虫和害螨。用于甘蓝小菜蛾和菜豆美州斑潜蝇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在菜豆上安全间隔期5天,最多使用3次。
2、不可随意加大使用剂量和施药次数。
3、本品对蜜蜂、鱼类及水生物、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安全穿防服和手套,避免从口腔吸入药液或药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应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随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者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入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远。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