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7-10天,稗草2叶期前施药,超过3叶期防效有所下降。
2.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苄嘧磺隆和二氯喹啉酸复配的水稻移栽田除草剂,用药后能有效防除水稻田的稗草、鸭舌草、泻泽、矮慈菇、节节菜、牛毛草、水葱、陌上菜、丁香蓼、狼把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
3.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4.整地须平整,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缺水时立即灌水。
5.本品活性高,用量少;属激素型类除草剂,用药过量会出现药害因此必须准确称量。
6.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水稻 2.5叶期前勿用。
7.本品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所以第二茬最好种植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粱等耐药作物。用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特别注意施用过本品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等伞形花科植物,番茄、胡萝卜等则需两年后才可以种植。
8.多种蔬菜对本品敏感,所以应避免用稻田水浇菜。
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 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服中毒,要催吐;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