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防治水稻飞虱于若虫盛发期开始施药,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兼具触杀、内吸、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防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⑴ 安全间隔期:南方不少于14天,不少于25天。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次数:2次。
⑵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⑶ 喷药时田间应保持一定水层。
⑷ 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混放,应放在阴凉、干燥处。
⑸ 该药剂对家蚕和蜜蜂高毒,禁止在桑园附近及蜜蜂活动区域使用;田间使用时,一定要严防药液流入河塘以免对鱼类造成危害。
⑹ 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⑴ 如皮肤沾染药液,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⑵ 如眼睛中溅入药液,要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
⑶ 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⑷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