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春大豆田使用本品70-90毫升/亩,兑水20-30公升,于大豆1-2片复叶期,阔叶杂草出齐2-4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具有作用速度快、毒性低的特点。 |
注意事项 | 1、大豆与其它敏感作物间作时不得使用本品。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害。
4、在干旱等不良条件下施药,叶片会受到轻度抑制,严重时会暂时蔫萎,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严重干旱时会影响药效,最好在傍晚施药,高温下(28oC以上)注意减少用药量。
5、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6、该剂仅对一年生多种阔叶杂草有效,在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混生田,应在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与其它药剂配合使用,以增加防效。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额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
2.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