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秧龄在30天左右的大苗移栽田。
2.早稻移栽后5-9天,中、晚稻移栽后4-7天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磺酰脲类与酰胺类复配的内吸传导型芽前除草剂,活性较高并且低毒。施药后被杂草幼芽和幼根吸收,抑制杂草的蛋白质合成,而使杂草死亡。在土壤中持效期可达2个月,对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活性高,每季水稻作物施药一次。
2.本产品对秧田、小苗田、弱苗田、工厂育苗田、直播田、拋秧田、杂交制种田、漏水田等忌用。
3.施药量不能随便増加用量,同时禁止喷雾法。
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对该药敏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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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1.本产品对人、畜低毒,无特效解毒剂。
2.如有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本品对皮肤、眼睛有中度刺激,若药粉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中毒症状:结膜充血、水肿、角膜浑浊等。用无刺激眼药膏每日数次,严重者送医院治疗。有误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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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