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分蘖末期,每亩用本剂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喷雾前排干田水,用药后1-2天灌水恢复正常管理。 |
产品性能 | 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阔叶及莎草科杂草,如异型莎草、牛毛毡、碎米莎草、水莎草、眼子菜、鸭舌草、节节菜、泽泻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该药与喷雾机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施药后需彻底清洗干净后再用。
2.阔叶作物对该药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阔叶作物田。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干净手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及消化道症状,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严重时对肝、肾损伤。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碳。 无特效解毒剂。若发现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注意保护脑和肝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