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在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期使用,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使用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大风天或预计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有机磷类杀虫剂辛硫磷和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灭多威配制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本品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使用时应注意防止漂移到此类作物上。
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 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呕心、呕吐、呼吸困难、昏迷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中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误服立即引吐、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