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发病初期施药效果更好。大风或预计一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和菊酯类复配的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防治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