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 ,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复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一定的触杀、胃毒等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动物、家蚕毒性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手套、眼罩,穿长袖防毒衣裤和胶鞋,施药过程中严禁吸烟、喝酒、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身体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应在阴天或傍晚施用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产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