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铃幼虫期施药。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作物对本品敏感,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复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的作用方式及速效性较好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