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虫害发生初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根据虫情需要可每隔7天左右喷一次。2.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混配的杀虫剂,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对甘蓝蚜虫、菜青虫、麦蚜、棉蚜、棉铃虫防治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甘蓝7天3次,小麦58天2次,棉花7天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