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主害代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应均匀喷雾。
2、使用时应先兑水稀释后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死亡,对若虫有较强的杀伤力,施药后3-7天见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作物较安全,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低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孕妇忌喷洒施药。
3、本品药液不宜与白菜、萝卜直接接触,以免出现药害,临近地慎用。4、配制药液时应现配现用,避免在雨天施药,防止药剂流失,影响药效,残液勿倒入鱼池。
5、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3、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5、无专门的解毒药剂,如误服,立即洗胃、催吐,应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时贮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
4、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