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花棉铃虫、蔬菜菜青虫、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蔬菜蚜虫、小麦蚜虫始盛期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达到理想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石硫合剂以及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茶树、高粱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在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请勿在作物安全间隔期内采收。 |
中毒急救措施 | 1、马拉硫磷: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2、氰戊菊酯
[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误服本品,应按照医生诊断,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应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