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的卵孵化盛期或1-2龄幼虫发生初期喷雾防治,注意喷雾均匀,在气温30℃以上本品才能更有效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类产晶体芽孢杆菌,可使昆虫停止取食,最后因饥饿而死亡。从而达到杀虫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或杀菌剂混合使用,不能与乐果、甲基内吸磷、稻丰散、伏杀硫磷、杀虫畏、波尔多液混用。
2.对家蚕、蓖麻蚕毒性大,不能在桑园及养蚕场所附近使用。还要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等,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带回仓库保管。清洗液剂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用过的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3.配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增加用量。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袜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据试验资料表明,对人无毒性反应。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吸 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3.大量吞服本品可能引起胃肠炎,可服用高岭土或果胶,使肠炎症状缓和。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药剂应保存在低于25℃的干燥阴凉仓库中,防止暴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