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最佳使用时间为播后苗前,地膜栽培时,应在覆膜前施药,可比同类露地栽培方式适当减少用药量,具 |
产品性能 | 本剂系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抑制杂草的蛋白质合成,导致杂草死亡。土壤中持效期可达2个月。对花生、夏大豆、夏玉米和油菜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本剂对水稻、麦类、谷子、高粱、黄瓜、菠菜等作物较敏感,不宜施用。
3、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时应戴口罩、手套、长袖衣长裤、长统靴等,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身体不适时勿施药,施药结束后立即洗脸洗手。
4、在低温、高温情况下,使用乙草胺需谨慎。
5、按照“因地制宜”原则,请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用药。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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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误服会出现呕吐与腹泻。
2、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就医。
3、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4、发生吸入: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就医。
5、误服急救: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应携带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加锁保存,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处;远离明火、高温;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不得与碱性物质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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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