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大豆苗后早期,3片复叶以前,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
2、大豆生长在干旱、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苗后早期触杀式除草剂,可被杂草茎、叶吸收,借助光发挥除草活性。主要用于大豆田防除阔叶杂草。进入大豆体内,可被代谢。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为二苯醚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轮换用。
3、本品为阔叶除草剂,与防禾本科杂草除草剂混用时请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药液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药液接触眼睛要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报道。若误服,应让患者呕吐。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