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使用本品防治菜青虫应于低龄(2~3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防治橘蚜应于橘蚜发生期喷雾,无内吸作用,施药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杀虫杀螨剂。能有效防治柑桔、蔬菜等作物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甘蓝安全间隔期10天,一季甘蓝最多使用本品2次;对柑橘安全间隔期为20天,一季柑橘最多使用本品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不慎误服中毒,应先按有机磷中毒处理,然后给予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