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在棉花蕾铃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达最佳防效。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拟除虫菊酯与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的害虫有效,对棉花上的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等。
[3]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制剂易燃,注意防火。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可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