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虫害发生时施药。对危害作物的幼虫有较好的作用效果。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
2.喷雾要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氰戊菊酯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本品主要用于棉花蚜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4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3.本品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茶树上禁用本品。
5.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操作本品时不饮食、不抽烟。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
6.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干净的防护服。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7.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0.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双手或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如药液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以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g~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洗胃,清醒时才能引吐。
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本品易燃,应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时应防止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