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喷药,注意喷雾均匀。
2、使用本品时应先用少量的水将药物充分搅拌溶化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选择性低毒杀虫剂,以触杀作用为主,兼有胃毒作用,主要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本品对鱼类有毒,使用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有毒,蚕室、桑园周围禁用。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药液不能直接与白菜、萝卜接触,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无全身中毒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