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铃虫幼虫盛发期按推荐用药量均匀喷雾。
2、喷雾时要沿顺风方向进行,以免口鼻吸入。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内吸作用。具有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的特点。对棉花棉蚜有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剂对牛、羊等家禽胃毒作用较大,施过药的田边10天内不能放牛、羊等家禽。
2、本剂不能用于茶树、杏树、枣树。
3、本剂对鱼虾、蜜蜂、家禽毒性较高,使用时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及养蜂场。
4、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
5、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6、棉铃虫易对此药产生抗性,应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7、安全间隔期:棉花28天,每季最多使用3 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时应注意安全,尽量避免与人体接触。如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即用清水冲洗或就医。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可出现头痛、恶心、视力模糊等症状,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如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解毒。
应急电话:021-6267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易燃品,不得接近火源、热源。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勿与食物、药品、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