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大豆播后苗前、杂草出土至3叶期前使用,避开大豆拱土期用药。
[2]施药后不要翻土压泥以免破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的作用方式是在植物体内主要从处理部位(根和幼芽)向上传导,至生长点发挥作用;敏感植物的叶在3-5天失绿,生长点坏死,在7-21天内,敏感植物生长受到抑制,有些植物虽保持绿色,但被矮化而无竞争性。作用机理是阻止植物体内乙酰乳酸合成酶(ALS)的活性而中断缬氨酸和异亮氨酸合成。 |
注意事项 | 1. 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用药后,第二年不能种植:油菜、甜菜、马铃薯、胡萝 卜、洋葱、南瓜、白籽瓜、芥菜、白菜、小扁豆、向日葵、烟草、直播稻等敏感作物,也不能取土作育秧苗土。应限定在大豆连作区和小麦-大豆轮作区内使用,最小间隔90天种植小麦,间隔300天以上种植玉米、谷子、棉花、花生。
3.本品不宜与芳氧基苯氧基丙酸酯类除草剂禾草克、吡氟禾草灵等混用,喷本品后7天内也不宜喷这些药防治禾本科杂草。
4.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施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带回仓库保管。清洗液剂安全地方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用过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5.配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或药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袜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如若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就医。
2.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3.误 服:目前尚无解毒药,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立即送医院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