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药最佳时期原粮(小麦、玉米、稻谷等)晒后降温凉干拌粮
一次。
2、将药粉撒于储粮用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专用于储粮害虫的防护型杀虫剂,为低毒杀虫剂,对粮仓害虫有较好的效果,有效期长,适用各种简易粮仓施药杀虫,使用方便。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避免污染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