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防治苹果树叶螨,在苹果花后3-5天第一代卵盛期至初孵幼螨始见期施药1次;防治柑橘树全爪螨,可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氮杂环类杀螨剂,对害螨具有触杀作用,对幼、若螨也有效,对成螨基本无效,但能抑制雌成螨的产卵量和所产卵的孵化率。具有亲脂性,在低温下对卵有很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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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皮肤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送医院诊治,口服30ml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碳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碳剂量为50~100g,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g(儿童酌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