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和杀线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高毒,开启包装物时,建议操作人员配戴防毒口罩,穿工作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避免接触药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现场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2、称量配制加工本品操作时注意人员防护,严禁身体接触,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库房必须备足干粉灭火器及沙土用于消防。万一着火用砂土、泡沫、干粉扑救。
4、本品对鱼高毒,切勿污染水源。
5、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7、孕妇有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不可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治,解毒药品为阿托品,不可使用解磷毒一类的解毒药,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加锁保存,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