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棉花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苹果桃小食心虫卵盛发期,茶尺蠖幼虫发生高峰期,小菜蛾、松毛虫、烟青虫低龄幼虫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是菊酯类和有机磷农药的复配杀虫剂,集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优点,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击倒力强,室内生测试验表明增效作用显著。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2、本品对鱼、蜜蜂、蚕有毒,应避免本品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蜜源作物、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
3、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4、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5、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棉花2次,甘蓝3次,烟草2次,苹果2次,松树1次;安全间隔期:棉花30天,甘蓝7天,烟草7天,苹果21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不慎溅到皮肤或眼中,用清水冲洗;不慎中毒,可先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解辛硫磷的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严防泄漏。 |
备注 | 早晚用药效果更好。黄瓜、菜豆、高粱上禁用。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