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仅供农药制剂用,不能直接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对绝大多数一年生和多年生单、双子叶杂草及阔叶杂灌木均有良好的杀灭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非耕地除草剂,农田禁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污染农田和 水源。
2、本品呈弱碱性,禁止同酸性药剂混用。
3、用于非耕地一年生、多年生禾本科杂草与阔叶杂草。用在林业除草,不得用于农田除草,经济林除草应在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4、该药不宜在门氏黄松、美国黄松等上使用,以免产生药害。
5、配药后药械器具应充分清洗,洗涤废水及包装袋不得随意乱丢,用完包装袋应及时集中处理。
6、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本标签使用说明配药。
7、配药时应戴防毒面具、手套、长靴及帽子等,配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
8、加工制剂后未使用完的原药应妥善保存,请勿随意倾倒。
9、防止包装破损、渗漏后受到污染。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2、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本品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光、密封保存,应放置在儿童接 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及日用品等同储同运。
3、搬运时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4、采用专用集装箱运输。分装和运输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