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田间初现害虫时立即开始喷药进行防治。
2、棉花虫害使用本品制剂量2700-3600克/公顷(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无熏蒸作用,具有一定的杀卵效果,对有机磷已经产生抗性的害虫也有较好防效。实验证明,本品对烟草烟青虫、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3次;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宜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以及含铁、锡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本标签使用说明施药。
5、施药前应佩戴帽子、口罩、手套,穿长衣、长裤、长靴等,施药时不要将药液溅洒在眼睛和皮肤上,施药后应更衣洗澡。
6、喷药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进食,严禁嬉戏打闹。
7、施药时应尽量减少皮肤接触,施药后应清洗外露皮肤。
8、用完药械应及时清洗,洗完废水勿污染池塘及水源。
9、未用完药剂应封口并妥善保管。用完包装不要随意丢弃,勿做其它用途,应及时集中处理。
10、防止包装破损、渗漏后受到污染。
1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 、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 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2、中毒或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3、急救措施: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光、密封保存,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及日用品一起贮运。
3、搬运时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4、采用专用集装箱运输。分装和运输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