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茎叶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适用于防治蔬菜菜青虫、蚜虫,棉花棉铃虫,小麦蚜虫、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棉花14天3次、苹果14天3次、蔬菜叶菜12天3次、小麦13天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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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多汗等中毒症状。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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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