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在早晚施药,避免在高温、晴天和下雨天施药,每季用药不得超过3次,每次用药应当间隔15天以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农药和菊酯农药混配杀虫剂,兼具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可用于防治柑橘红蜘蛛;小麦蚜虫;甘蓝菜青虫和烟草蚜虫、烟青虫。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使用次数及安全间隔期:烟草3次,15天以上;甘蓝3次,10天以上;柑桔3次,20天;小麦3次,13天以上;不得用于茶树。
2、不能和碱性物质混用、混放;
3、对牛、羊、家禽的毒性高,喷过药的牧草在1个月内不可饲喂 ,田地30天内不准人、畜进入。
4、用药时请穿戴好防护用具,不能让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用药后立即清洗干净并换干净衣物;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昏、流口水,严重的抽筋昏迷。
2、若粘及皮肤、溅入眼内,请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的请及时就医;误食请立即洗胃,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有毒、可燃,请轻取、轻放,避免碰撞、跌落、泄漏,严禁火种。
2、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不能与碱性物质和食物、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离人、畜,贮存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备注 | 商标为图形加文字商标。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