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蚜虫发生期均可施药,在无翅若蚜盛期施药最佳。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害虫击倒力较强、击倒速度较快。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并传导。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施药后在作物体内和土壤中易降解,残留期较短。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3.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啤酒花、菊科植物、桃、梅树、高粱有些品种可能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这些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7.应与其它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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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治疗。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