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采用喷雾法。
防治棉花和蔬菜害虫用药量:450-750毫升/公顷;30-50毫升/亩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菊酯类农药的混剂。主要登记作物有:棉花、苹果、蔬菜和小麦,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杀死作物上的棉铃虫、桃小食心虫,菜青虫、蚜虫。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棉花7天3次;苹果树14天3次;叶菜12天3次;小麦13天3次。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施药要均匀周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对蜂、鸟、鱼、蚕、禽等毒性较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
6.孕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施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神经毒剂,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 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若为马拉硫磷中毒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