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信息查询工具简介

本工具可提供按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农药类别、农药剂型、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等查询农药信息,为家庭卫生、阳台种菜和农业生产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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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20110198)详细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198
农药名称 苄·乙
首次批准日期 2012/7/25
有效期至 2013/7/25
毒性 低毒
剂型 大粒剂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苄·乙ls20110198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中文有效成分英文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6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6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32-44克/亩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抛秧后5-7天左右,田内保持3-5浅水层,均匀撒放,田间保水5-7天。 2、施药时田面应平

产品性能

本品是抛秧田除草剂,对水稻抛秧田稗草、牛毛毡、鸭舌草、异型莎草、眼子菜、四叶萍、节节菜、泽泻、水苋菜、雨久花、陌上菜等杂草有较好的防效施药后有效成分迅速被杂草吸收,抑制胞分裂和生长至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鱼和虾蟹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2、不能把施过药的田水排入慈菇、荸荠、蔬菜、蓆草田等其他作物田中。 3、施药后遇大幅度降温或升温,会对秧苗生长发育暂时抵制作用,加强田间管理,温度正常后7-10天内可恢复生长; 4、禁止使用喷雾法;沙壤田、漏水田等禁用; 5、撒药时应注意防护,穿好胶鞋、戴好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如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质量保证期

2年

注: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最新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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