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信息查询工具简介
本工具可提供按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农药类别、农药剂型、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等查询农药信息,为家庭卫生、阳台种菜和农业生产提供参考。
当前位置:我爱菜园网-农人工具箱-农药信息查询-苄·乙ls20110198信息
| 有效成分中文 | 有效成分英文 | 有效成分含量 |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6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6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2-44克/亩 | 撒施 |
1、水稻抛秧后5-7天左右,田内保持3-5浅水层,均匀撒放,田间保水5-7天。 2、施药时田面应平
本品是抛秧田除草剂,对水稻抛秧田稗草、牛毛毡、鸭舌草、异型莎草、眼子菜、四叶萍、节节菜、泽泻、水苋菜、雨久花、陌上菜等杂草有较好的防效施药后有效成分迅速被杂草吸收,抑制胞分裂和生长至杂草死亡。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鱼和虾蟹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2、不能把施过药的田水排入慈菇、荸荠、蔬菜、蓆草田等其他作物田中。 3、施药后遇大幅度降温或升温,会对秧苗生长发育暂时抵制作用,加强田间管理,温度正常后7-10天内可恢复生长; 4、禁止使用喷雾法;沙壤田、漏水田等禁用; 5、撒药时应注意防护,穿好胶鞋、戴好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如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年
注: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最新更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