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信息查询工具简介

本工具可提供按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农药类别、农药剂型、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等查询农药信息,为家庭卫生、阳台种菜和农业生产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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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20100106)详细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00106
农药名称 苄·乙
首次批准日期 2011/6/17
有效期至 2012/6/17
毒性 低毒
剂型 大粒剂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苄·乙ls20100106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中文有效成分英文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4.5
乙草胺acetochlor15.5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28-39克/亩撒施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左右使用,田内保持3-5厘米浅水层,每亩用本品28克。在大田中,按每亩20-3

产品性能

1、本品采用漂浮技术,使用方便快捷,即可直接撒施,也可拌肥或拌土撒施,通过分散剂的作用,浮在水面上的颗粒能自动扩散,每点扩散直径7米以上,通过控释、缓释剂的作用,有效成分均匀释放在水田中,起到杀草作用。 2、多重作用封杀水田杂草,对鸭舌草、节节菜、泽泻、水苋菜、雨久花、陌上菜、异性莎草、稗草、千金子等多种一年生杂草防效显著。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经处理的田块不可向附近慈姑、荸荠、席草田排水或浇地,养鱼稻田禁用; 3、施药后遇大幅度降温、升温或大水漫灌,若对秧苗生长发育有暂时抑制作用,加强田间管理,喷施叶面肥,温度正常后7-10天内可恢复生长; 4、禁止使用喷雾法;沙壤土、漏水田不宜使用;仅限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移栽田使用; 5、撒药时应注意防护、穿好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 6、施药后空袋(瓶)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干净;如溅入眼内,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中毒急救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注:仅限湖南省使用。

质量保证期

2年

注: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最新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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