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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ls20091377)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9/8/3
总有效成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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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ls20091377有效成分信息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2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2次,两次使用最小间隔期为7天。
2、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
3、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从发酵产品阿维菌素B1a开始合成的杀虫剂,害虫接触药液后大量氯离子进入害虫的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扰乱神经传导,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在3-4天内达到最高致死率。本品对甘蓝小菜蛾有良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对蜂、鸟、鱼、蚕有毒,密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属微毒制剂,但使用时应穿防护用品,施完后用肥皂彻底清洗着药部位。请按照国家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
3、本品对昆虫主要是胃毒作用,因此喷雾要均匀周到,保证足够的药液量。叶片正反及幼嫩部位有药液均匀分布。
4、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救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