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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杀虫双(ls2009127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1/5/22
总有效成分含量
29%
杀虫双ls20091273有效成分信息
杀虫双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用本品137.9-193.1克,兑水50-60公斤,进行全田均匀喷雾;喷药要均匀;
2、一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神经毒剂,该品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被水稻二化螟接触和取食后表现出迟钝、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因此,对水稻二化螟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该药剂对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蚕场、桑园和鱼塘, 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和桑园附近禁用, 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在荷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2、喷雾要均匀周到,药后保持浅水,避免串水、漫灌和灌深水。
3、茄科蔬菜对本品敏感,对棉花易产生药害。大豆、四季豆、马铃薯等对其也较敏感,使用时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5、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期间不可吸烟或饮食,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6、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品。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者表现为头疼、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重者还会出现腹痛、腹泻、多汗、呼吸困难等症状。
中毒急救:目前没有特效解毒剂,如果误食中毒,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型,草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不慎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要立即转移到时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
2 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