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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丙草胺(ls2009102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1/4/13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丙草胺ls20091021有效成分信息
丙草胺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是芽后早期除草剂,用药不宜太迟。杂草过大(1.5叶期以上)时,耐药性会增强,从而影响药效的发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芽后早期广谱性稻田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中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鸭舌草等在部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科杂草、部分阔叶杂草。持效期可达30-50天。
注意事项
1.本品是选择性萌前除草剂,应在杂草种子萌芽或1叶1心期前用药,稗草2叶期后药效明显下降。
2.本品中未加安全剂,只能用于大苗移栽田;小苗、弱苗及高渗漏的稻田不宜使用。
3.施药后空瓶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4.本品对人有刺激作用,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
5.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6.使用过后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7.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时应注意防火、防冻。
8.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低毒农药,如眼睛和皮肤被污染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发生误服,应保持安静,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动物饲料和种子存入在一起。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与儿童和食物接触。